医保结算报销政策问答 焦点热文
问题1:2023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在辽阳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去除自费、超限价自费、先行自付金额后的符合范围内金额按如下政策报销:
(资料图片)
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450元,92%报销;退休职工起付标准400元,95%报销。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650元,90%报销;退休职工起付标准600元,93%报销。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850元(辽阳市中心医院为880元),85%报销;退休职工起付标准800元(辽阳市中心医院为830元),88%报销。
问题2: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在辽阳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去除自费、超限价自费、先行自付金额后的符合范围内金额按如下政策报销:
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200元,85%报销。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75%报销。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70%报销。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65%报销。
市传染病医院(限法定传染性疾病)、市胸科医院(限结核病)、精神病类医院(限精神类疾病)无起付线,报销比例80%,收治其他非专科疾病执行上述同级别医疗机构统筹报销比例。
问题3:2023年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费用能报销多少?
答:去除自费、超限价自费、先行自付金额后的符合范围内金额按如下政策报销:
年度起付标准为300元,年度支付限额为3000元。
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75%;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55%;
市传染病医院、市胸科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75%。
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75%。
问题4:2023年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费用能报销多少?
答:年度内累计起付标准为80元,首次和第二次起付标准为10元,第三、四次起付标准为20元。符合范围内金额报销比例为50%,年度统筹支付限额为累计500元,单次统筹支付限额为100元。
问题5:医保单独结算管理的高值药品,怎么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高值药药品品种和限制使用条件统一由辽宁省医保部门确定,各地市无权调整。该类药品按照个人先行自付比例20%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按80%结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按70%结算。目前,高值药定点医药机构包括:市中心医院、二院、三院、九院、河东新城医院、79集团军医院、辽化医院、辽阳肿瘤医院、中奥肿瘤医院、辽阳爱尔瞳明眼科医院、辽阳县中心医院、辽阳县中医院、灯塔市中心医院、辽阳安平医院、辽阳眼科医院、辽阳妇产医院、辽阳泌尿外科医院、襄元堂医药公司辽阳九中分店、襄元堂医药公司武圣店、恒瑞医药公司辽阳县怡祥店、太星医药公司名城药店、天一优市美大药房公司辽阳新天福顺分店、成大方圆医药公司辽阳武圣分店、国药辽宁专业药房公司辽阳中心店。
问题6:2023年医保门诊慢特病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实行限额管理,根据疾病不同设定不同年封顶限额、季或月封顶限额。报销比例详见下表:
辽阳市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试行)
儿童使用人工耳蜗、苯丙酮尿症患者费用不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
问题7:哪些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答: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由于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犯罪、故意自伤(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机动车辆交通肇事、医疗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问题8:医保卡丢失,着急住院怎么办?
答:一是可以先办理入院手续,然后携带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入院通知单或押金小票到县便民服务大厅(地址:首山镇马伊屯村,联系电话:7973003)补办临时卡,凭临时卡办理住院结算;二是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辽阳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激活本人医保电子凭证,通过扫码办理住院结算。
问题9: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门诊开药怎么报销?
答: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开药(指两病目录内药品)给予报销,报销比例50%。高血压门诊用药年累计报销限额600元/人,糖尿病门诊用药年累计报销限额800元/人,高血压和糖尿病合并患者按最高限额执行。“两病”门诊与普通门诊起付线收取方式、年累计起付线相同并合并计算,年累计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问题10:如何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
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一个月后,职工凭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医疗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因生育需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享受免申即享的自动备案和直接结算服务,执行本地就医待遇标准。参保人员在港澳台及境外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问题11:享受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条件?
答:女职工在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前由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连续缴费至职工产假期满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退休人员和缴纳公务员补助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男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天数为20天。
问题12: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答:职工产假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或本人/授权的代办人)登录“辽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按提示填写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综合窗口申领。
问题13: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答: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支付期限计发。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天数确定。
@魅力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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